关于印发《南昌市工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年度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8 浏览量:17995

 

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新区)工会工委、市直属系统(行业)工会(工会工委),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市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的要求,市总工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拟制了《南昌市工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年度考评办法》,经市总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切实抓好落实。

 

 

南 昌 市 总 工 会

2010年11月25日

 

 

南昌市总工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年度考评办法

依据市委创先争优办公室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洪创先办[2010]11号),为推动我市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根据市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的要求,现制定南昌市工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新区)工会工委、市总直属基层工会(含市属行业工会及联合工会)。

二、考评方法

采取被考核工会自查自评、市总考核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评。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新区)工会工委、市总直属基层工会对照《南昌市工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对本单位年度党工共建活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材料于今年12月30日前报市总创先争优办公室(组织部)。

(二)市总考核。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指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若干考评组,依据《南昌市工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分标准》,于2011年1月对县区及基层工会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打分。

(三)综合评定。根据各单位自查自评、市总考核及平时掌握的情况,由市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指导小组对全市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新区)工会工委、市总直属基层工会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四)结果运用。由市总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将考评情况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选“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重要依据,特别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推荐到市委创先争优办公室和省总表彰。

三、考核时间

2011年1月10日―20日。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见附件《南昌市工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分标准》

五、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是全市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检查考评,是市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提出的工作要求,是推进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成效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检查考评的各项工作。

2、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各单位要以上级的检查考评为契机,加强对本单位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创新突破,确保取得实效。

3、要认真做好迎查准备。各单位要对照《南昌市总工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发现存在问题,要及时补课。各项评比内容要准备真实佐证材料并汇总成册,以备上级随时检查考评。

附:《南昌市工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分标准》

 

 

南昌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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