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公司工会连续十年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签订《工资集体合同》
发布时间:2021-04-14 浏览量:4884

4月11日,在方大特钢第十八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六届四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继续签订《工资集体合同》,这是继2012年起连续第10年签订该合同,以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加盟辽宁方大集团以来,方大特钢实现跨越式发展,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职工平均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相应增长。职工人均年收入由2009年的3.03万元,上升至2018年的18.7万元;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职工人均年收入较上年度增长24.66%。今年续签的《工资集体合同》进一步明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以及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2021年在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指标任务情况下,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比2020年(不含红包)增长5%以上。

据了解,方大特钢是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江西省劳动保障诚信等级AAA级单位、江西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在南昌市企业中率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是江西省第一家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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