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充分发挥劳动和技能竞赛在提升职工技能素质上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现制定2024年南昌市“洪工杯”新业态领域劳动者(家政服务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会引领战略,深入推进“一枢纽四中心”建设,重点围绕南昌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810”行动计划,广泛深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持续推动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技能、比本领,努力培育造就高技能、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省会工会应有的贡献。
二、竞赛主题
建功“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项目
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原则上为南昌市内注册的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一线在职职工(不含各类院校教师学生)、高技能领军人才不得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三)竞赛时间安排
时间:2024年8月27日
地点: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987号丽都广场A座南昌滕王阁开元大酒店
四、竞赛组织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南昌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西湖区总工会
协办单位:西湖区新就业形态联合工会
本次竞赛成立2024年南昌市“洪工杯”新业态领域劳动者(家政服务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西湖区总工会,负责竞赛的整体推进,综合指导和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
组 长:陈绍国 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江 帆 西湖区总工会副主席
张 亮 西湖区新就业形态联合工会主席
成 员:毛 勇 西湖区新就业形态联合工会副主席
谭 康 西湖区新就业形态联合工会经审会主任
王 微 西湖区新就业形态联合工会女职工委员
章海艳 西湖区新就业形态联合工会干部
(三)执行小组
组 长:江帆 西湖区总工会副主席(兼)
成 员:由西湖区总工会、西湖区新就业形态联合工会相关负责人组成。由西湖区总工会牵头,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以及专项竞赛的组织协调、过程管控与推进等工作。
(四)仲裁小组
由西湖区总工会、西湖区新就业形态联合工会等单位各推选1名代表组成,负责竞赛前期评分细则审定及竞赛过程中评价裁定工作。
(五)竞赛标准
参照《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级工/四级)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结合新时代行业企业发展情况,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等方面内容,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专家制定,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五、参赛条件
本次竞赛面向南昌市组织开展,参赛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凡在我市从事家政服务育婴员工作,年龄16-60(含)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2年以上的家政服务从业者可由南昌市内注册的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推荐报名参加(不含各类院校教师学生),同一单位报名人数不得超过3人。
2.在以往同类别职业(工种)竞赛中已获得“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江西省技术能手”“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等称号的,已具有同类别职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证书的人员和当年度已获得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赛。
六、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20日
报名地点: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987号丽都广场B座7层
报名联系人:冯珊珊
咨询电话:18379589241
报名邮箱:2548942843@qq.com
报名材料:
1.《2024年南昌市“洪工杯”新业态领域劳动者(家政服务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报名表要贴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纸质大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报名费用: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七、竞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
承办单位西湖区总工会根据比赛项目的要求,组织选手赛前职业技能培训,并选拔或推荐优秀选手报名参加竞赛。
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持续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树立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大力营造尊重技能、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社会地位提升。
(二)赛前培训
为使参赛选手能够尽快熟悉环境与设备、了解考核内容与技能要求,由组委会结合竞赛实施进度组织各参赛单位在赛前熟悉场地设施设备,并免费提供培训和比赛规则讲解。
(三)组织实施
竞赛成绩实行百分制,采用理论知识竞赛和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由两部分成绩加权合成,其中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总成绩20%,技能比赛成绩占总成绩80%,两项成绩合计为总成绩(保留小数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总成绩相同,则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为先。(具体要求见附件1技术文件)
本次竞赛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按照技术文件命题,比赛成绩由组委会核定后公开公布。
八、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对获奖的个人选手,分别给予每人2000 元、1500 元、1000 元、500元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参赛选手为企业负责人的只记成绩,不授荣誉,不发奖金。
九、其他
1.参赛选手不遵守竞赛规程,或经查实有冒名顶替、作弊、扰乱赛场秩序等情形的,终止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已经获得相关荣誉、称号或者物质奖励的,取消、追回。
2.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3.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2024年南昌市“洪工杯”新业态领域劳动者(家政服务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1.2024年南昌市“洪工杯”新业态领域劳动者(家政服务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2.2024年南昌市“洪工杯”新业态领域劳动者(家政服务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登记表
南昌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
附件1
2024年南昌市“洪工杯”新业态领域劳动者(家政服务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一、竞赛项目
项目名称: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
二、竞赛对象
本市范围内相关工种从业人员(本职业专业教师和在校学生除外);已具有本工种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证书的人员和当年度已获得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证书的人员不再参加。
三、竞赛内容和命题原则
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比赛两部分,两部分各单项总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总成绩20%,技能比赛成绩占总成绩80%,两项成绩合计为总成绩(保留小数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总成绩相同,则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为先;技能操作成绩分数也相同,则名次并列。
命题原则:依据《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级工/四级)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适当增加本行业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
(一)理论知识竞赛
理论知识考试纸质试卷考试进行,时间为60分钟,考试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三种,试题总分为100分。
(二)技能操作竞赛
技能操作竞赛采取实操考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母婴护理人员在居家场景中为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护及专业护理的综合能力,同时要求选手将安全 照护、沟通交流、心理支持、人文关怀、职业安全与保护等贯穿于照护全过程中。考核过程将通过真实情境案例导入婴幼儿不同的照护需求,参赛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完成包括:婴幼儿生活照护和专业护理两个职业功能模块所给出的具体的实操技能赛题。赛项操作时间5分钟,恢复场地1分钟,共6分钟(不含裁判评分1分钟),试题总分为100分。
四、竞赛内容与要求
(一)理论知识部分
(二)实操技能操作部分
五、竞赛须知(赛场安排)
(一)总则
1.参加竞赛活动的选手在8月27日上午8:30前到达比赛现场。
2.竞赛期间要注意安全,参赛人员、评委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各就各位。
(二)选手须知
1.各参赛选手须持居民身份证到报到处签到。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 30 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就座参加比赛。迟到 30 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讨论、逗留。
3. 参赛选手须持本人参赛证和身份证参加比赛。理论考场和实操考试在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987号丽都广场A座南昌滕王阁开元大酒店。
4.竞赛工具设备由竞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存储器、移动通讯工具等进场。
5.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确认现场条件及工具情况,根据统一指令开始比赛。
6.赛题统一发放,参赛选手根据要求完成竞赛任务。
7.比赛过程中,若因选手个人原因造成工具及故障,裁判长有权中止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原因造成,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8.若参赛选手提前结束竞赛,须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比赛结束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选手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不得无故在工位滞留。
六、竞赛纪律
(一)理论考试纪律
1.参赛选手需在考前15分钟前凭身份证和参赛证进入考场,按姓名考号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便查对;
2.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
3.参赛选手除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及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4.参赛选手一律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把答案写在草稿纸上或考试装订线外,不得在考试卷上做任何记好。
5.参赛选手如果遇到试卷错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
6.参赛选手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谈论。
7.考试时间一到,应立刻停止答卷,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离考场。
8.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纪律和作弊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批评教育、试卷作废或取消比赛资格。
(二)实操考核纪律
1.参赛人员必须佩戴大赛组委会发的参赛证参加比赛。
2.参赛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遵守赛场规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自觉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3.参赛人员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候赛区,并按照指定的赛位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4.参赛人员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赛场。
5.参赛人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裁判员同意后做特殊处理。
6.参赛人员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提问,选手之间相互询问按作弊处理。参赛人员应服从裁判员的评判结果,如有异议须向竞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不得无理取闹,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7.当听到考试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8.选手着装不得出现任何单位名称标识。
七、违纪处理
为严肃本次比赛纪律,保证比赛进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比赛纪律的人员作如下处理:
(一)发现参赛选手不符合报名规定条件的、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的,报经竞赛组委会核实批准后,一律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
(二)参赛选手有下列情节之一的,竞赛成绩计零分:
1.考试期间违规翻阅书籍、笔记、纸条等资料者;
2.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偷看、暗示等作弊行为者;
3.比赛期间使用通讯工具与他人联系;
4.裁判根据比赛要求宣布考试结束后,仍强行作答或操作者;
5.不服从裁判员的裁决,扰乱竞赛秩序,影响比赛进程,情节恶劣者;
6.其它违反比赛规则不听劝告者。
(三)参赛选手如出现恶意损坏公物、竞赛用品等行为。由当事人或其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四)对于违反纪律的各参赛单位的非参赛单位的非参赛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五)对违反竞赛纪律的裁判员、工作人员,报经组委会核实批准后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其资格。
(六)非竞赛工作人员、裁判人员、参赛选手一律不得进入实操考场指定的范围内、不听劝阻造成后果者,追究其责任,并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八、成绩评定
裁判员选聘:裁判员由赛项组委会选聘。
赛项最终得分:按100分制计分,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裁判人员签字确认后公布。
九、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须按照规定时限(30分钟内)用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仲裁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作出处理意见。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组,仲裁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三)监督
裁判长以及全体裁判员均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负责大赛评判工作。为保证大赛全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大赛组委会将委派专人对赛事进行全程监督。
十、本竞赛技术文件条款的解释权归2024年南昌市“洪工杯”新业态领域劳动者(家政服务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附件2
2024年南昌市“洪工杯”新业态领域劳动者(家政服务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