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老年教育资源向乡镇和农村辐射、减免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学费……昨日,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我市出台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形成具有南昌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局面。
鼓励博物馆、纪念馆等免费向老人开放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主体明确、覆盖广泛、开放便捷、多方参与、特色鲜明、规范有序、保障有力的老年教育新格局。全市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全市各县区原则上至少应有1所老年大学,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30%的村(居委会)建有老年学习站(点)。
我市将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充分利用县(区)老年大学办学的资源优势进行办学,积极整合县(区)老年大学、县级职教中心、乡(镇)成人文化学校、乡(镇)中小学等教育资源以及文化馆、体育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科普学校等,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老年教育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
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教育机构服务老年教育,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以不同形式参与老年教育,面向老年人提供课程资源。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鼓励学校教师和学生参与老年教育的志愿服务。
鼓励利用现有老年教育资源,及时向乡镇和农村辐射,推动老年教育重心下移,加强对农村留守、孤寡、独居、贫困、残疾老人的教育服务。减免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学费。
鼓励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中心)、博物馆、纪念馆、公共体育设施、文化广场、爱国主义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向公益性老年教育机构提供免费开放或低价服务。
建设“指尖上的老年教育”等移动终端
我市还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教育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投资兴办老年教育机构,提升老年教育服务水平。
积极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整合利用养老资源,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固定的学习场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丰富住养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远程老年教育。依托社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南昌老年教育在线开放课程”栏目,不断丰富网上学习资源。加快建设“指尖上的老年教育”等移动终端、在社区中设立远程社区老年教育网络收视点,实现教学设施及教育手段的现代化。
《实施意见》提出,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智力、经验、技能优势,培育组建老年名师社区工作室,建立老年人才师资库。积极开展“银龄”行动,启动“老年教育银龄工程”,招募各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学者、老专家、老教师、老艺术家志愿服务老年教育,培育一批老年志愿服务品牌项。
培育适合老人参与的志愿服务项目
我市将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工程、基层学习点普及工程、远程学历教育推进工程、正能量汇聚释放工程和老年教育优质学习资源库工程等重点项目。
在基层学习点普及工程中,着力发展老年教育基层学习点,积极推动老年教育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延伸,实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人学习场所。
在正能量汇聚释放工程中,组织引导离退休党员、学员传承红色基因,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积极培育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志愿服务项目,鼓励老年志愿者利用所学所长,在文化传承、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青少年培育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
在老年教育优质学习资源库工程中,以南昌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为主导,以南昌市社区教育三级办学网络为抓手,整合市老年大学的办学优势,建设全市性老年教育资源库,建设市、县(区)、乡镇各级老年教育机构共同参与的互联网资源建设协作机制与共建共享体系。(记者 高小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