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市纪委市监委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5名公务员到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其中文字综合岗5名,纪律审查岗10名。
据了解,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12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为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市委大楼市纪委市监委北105室)。报考人员必须是通过省级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全省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人员需满足以下几项基本资格条件,即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形象气质好,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若只有二年公务员工作经历的,二年的年度考核应为称职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其中2014年2月以后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据了解,凡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市纪委市监委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此次招考分面试和笔试,先面试后笔试。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邹祥文 记者 邹佳伶 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