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统一和规范标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5 浏览量:2773

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新区)工会工委,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事业单位:
      为加强工会资产服务阵地规范化管理,突出工会资产服务阵地公益性、服务性,提升工会资产服务职工能力,彰显工会资产主责主业品牌形象,根据省总工会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会开展统一和规范标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会组织要迅速动员布署,责任到人,按照《关于中国工会会徽制作使用的若干规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资产服务阵地统一标识视觉识别体系设计方案》,2019年7月底前完成所辖范围内的工会办公和活动场所标识的自查工作,形成自查问题清单,制订整改工作方案。
      二、工会会徽及其图案不符合制作规定的,或有破损、污损、褪色的,或被用于或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商业活动等场合的,应及时发现,依法纠正。
      三、要边自查边整改,保留整改前后影像资料,体现整改成果。要以统一和规范标识工作为契机,全力打造工会资产服务阵地的新面貌,在全社会树立起工会资产服务阵地的整体品牌形象。
附件:
      1、江西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统一和规范工会资产服务阵地标识的意见》的通知;

2、《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资产服务阵地统一标识视觉识别体系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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