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7 来源:山东工人报社
本报讯 今年以来,淄博市总工会大力实施“普遍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行动,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四借”办法,破解企业工会“不敢谈”、“不善谈”的难题,形成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强大声势。一季度,全市新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企业1150家,比上年同期增长了72%。
借发展之势引领推进。围绕全市“十二五”规划,市总工会主动制订了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目标,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在淄博“两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王世庆等工会界代表、委员,就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献言献策,组织代表讨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开展此项工作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借部门之力依法推进。市总工会利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平台,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了劳动关系三方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3月份以来,各级工会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月”活动,主动向企业行政方发出书面要约书,对不按时响应要约的企业先由上级工会督促整改;对拒不实行协商的企业,由劳动保障部门依法查处。部分区县工会还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监督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工会和其他部门组织的评选中,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必要或重要条件,激发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动性。
借社会之智科学推进。市总工会成立了职工维权律师顾问团,聘请11名专业律师作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同时发动全市800名律师定期走进企业、走进直播间,及时解答工资集体协商中有关法律问题,为工会、企业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援助服务。邀请律师、专家对工会干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专题培训,增强工会干部协商谈判的能力和技巧。3月30日,市总举办了首期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170多名工会干部参加了培训。市总计划利用一年时间,通过层层培训,对全市工会干部轮训一遍。
借典型之策协调推进。在全市选择了不同所有制类型、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20个单位作为典型,加强指导和培养,特别是积极试行依托行业工会、集群职代会与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协商,签订行业、区域性工资协议,由上级工会代下级工会行使要约权、协商权,并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以点带面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展开。(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