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做好南昌市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5 浏览量:6288

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打造一套系统化、标准化、科学化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现就全面开展南昌市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标体系的编制主体

本次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编制主体为市财政部门及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指标体系编制的内容及分工

(一)共性项目绩效指标体系。由市财政局负责编制(格式见附件1),主要用于衡量各部门各单位共性支出所带来的产出和效果,包含考察培训、会议宣传、交流合作、设备购置、系统维护、大型活动等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二)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由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格式见附件2),主要用于衡量不同行业不同领域财政支出所带来的产出和效果,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划分,包含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金融、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三、指标体系的编制要求

(一)内容完整、层次分明。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对本部门项目资金进行梳理,全面整理出共性项目和个性项目指标体系,严格按照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层级进行编制,并对应资金用途、参考标准值、指标解释、指标出处及评分标准进行细化量化。

(二)量化可比、简便易行。各主管部门要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的支出特性,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力争做到绩效指标可采集、可衡量、可比较,操作简便、实用性强。

(三)依据充分、衔接匹配。各主管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战略规划、相关政策制度办法等编制指标体系,突出结果导向,反映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工作重要产出及核心履职成效。

四、指标体系的报送

(一)已提交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的部门,如指标体系内容不涉及重大调整的,无需再报。

(二)尚未提交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的主管部门,请于2021年10月29日前按附件格式完成汇编,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分别提交至南昌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红谷大厦B座0727)及市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电子版发送至jxb1829@163.com。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预算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整体及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主管部门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认真组织内部相关科室及所属单位做好指标体系汇编工作,形成一套部门完整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切实发挥主管部门绩效管理职责。



附件:1.共性项目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编制参考格式;

2.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编制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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