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近日,南昌市财政局正式启动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通过“三个细化”确保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
01
细化绩效目标管理对象
市财政局在明确提出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管理对象,一是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要包含一级预算单位(含所属单位)申请的2022年度所有财政性资金及二级预算单位申请的2022年度所有财政性资金;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要包含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含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及各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资金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
02
细化绩效目标管理模式
为确保全覆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落实到位,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对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纳入财政一体化项目库管理的项目绩效目标,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直接在线上系统填报;对于市级财政专项整体绩效目标、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通过线下纸质申报。
03
细化绩效目标审核要求
为全面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性,切实发挥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实效,市财政局在绩效目标审核一般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审核要点,一是将完整性审核分解为规范完整性和明确清晰性审核;二是将相关性审核分解为目标相关性和指标科学性审核;三是将适当性审核分解为绩效合理性和资金匹配性审核;四是将可行性审核分解为实现可能性和条件充分性审核。在此基础上,相应制定若干条审核关键点,确保审核工作能有效保障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