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市人大召开了《南昌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会议由市人大内务司法委主任委员耿承军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永芳出席并讲话。
赖永芳在讲话中指出,2009年1月1日施行的《南昌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是我市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南昌,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创新参与社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此次执法检查分五个阶段六项内容。从3月份开始,分准备、自查、重点检查、听取和审议报告、审议意见转办五个阶段进行,重点检查《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机构设立和队伍建设情况;支持保障机制建设情况;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情况;存在薄弱环节及其对策;修改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等。
会上,市总工会副主席吴荣富就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市各级工会组织提出了工作建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吴长金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