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28日,南昌市总工会在湾里区召开了全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季度工作会议。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新区)工会工委主席、分管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副主席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总工会党组成员、调研员李美珍主持,市人大副主任、工会主席万先勇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通报了南昌市三季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了赴武汉、宜昌学习考察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果,总结并布置了下一步重点工作。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新区)工会工委交流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经验,讨论了《南昌市总工会2011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评选表彰办法》。
市人大副主任、工会主席万先勇充分肯定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来全市各级工会所取得的成绩,指出:通过开展为期3年的“和谐企业大创建”活动,我市重点及重点扶持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基本实现了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成效是明显的。万先勇主席在深刻剖析了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面临 “地位不平等”、“力量不均衡”、“素质不匹配”、“信息资源不对称”等客观现状后,指出了工作中存在覆盖面不大、协商质量不高,工会参与协商的水平和能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对下一步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造性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了新的希望。他要求工会工作者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既作工资集体协商的推动者,又做参与者。万先勇主席强调,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遵守依法推进、互利共赢、科学合理、和谐稳定四大原则;要注重工资分配的协商机制,职工工资的正常调整机制和工资分配监督机制等三项机制建设,以常态化的机制建设保障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要注重在对话上协商共决,在调整上同甘共苦,在机制上共建共享,在内容上渐次深化,在指导上立体实施;要强化落实责任,分解目标任务,注重督查考核,力争用3年时间,到2013年底推动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在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实现建制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