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1-05-03 浏览量:3008

2011年04月29日

     201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全国广大职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战胜青海玉树强烈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有效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等方面,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为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职工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授予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306个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张权等1221名职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授予北京榆构有限公司预制混凝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075个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工人阶级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的光荣传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新的业绩,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全国广大职工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立足本职、争创一流、多做贡献,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积极参加“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劳动竞赛,坚定信心、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十二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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