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总工会在全市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座谈会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2011-04-18 浏览量:3239

    中央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视频会议以后,我会党组和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学习传达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领导关于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使大家充分认清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对于进一步加强党对工会组织的领导,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动员广大职工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在推动我市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建功立业具有重要意义。我会党组就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并向市委组织部提出了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总的思路是:以中央高度重视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即将下发的《南昌市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意见》,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的重视、支持和帮助,推动建立党工共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在搞好市总机关创先争优工作、发挥领导机关表率作用的同时,把创先争优工作向全市基层工会延伸,向广大职工群众延伸,使各级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组织、引导、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能力水平都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使创先争优成为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的宏大社会实践活动。

    一、目标任务

    (一)提高组建率,扩大覆盖面。搞好组织建设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要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突出抓好新社会组织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含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积极建议把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同级党建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力争实现工会组织和工作对广大职工的全覆盖,把广大职工群众(含农民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对已建立党组织但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请求和协调企业党组织尽快帮助建立工会组织;尚未建立党、工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在筹建党组织的同时,同步筹建工会组织;尚未建立党组织,但已具备建立工会组织条件的,请求和协调企业所在地党组织帮助企业先把工会组织建立起来,通过工会组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为下一步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到2011年底,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对新组建的工会组织,要选好配强工会主席。挑选政治素质高、热心工会工作、有一定群众基础和工作能力的同志担任工会组织负责人。各级工会要加强规范化建设,按照工会章程的要求和广大职工的期盼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真正实现由有工会向像工会、是工会的转变。注重在工会会员中发展党员,努力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工会主席不是党员的,积极建议党组织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具备条件的建议及时发展入党。要采取多种途径尽快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素质、党建知识和工会业务水平,尽快具备全总提出的协商谈判能力、纠纷调解能力、思想疏导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媒体运用能力,以适应党工共建工作的需要。

    (三)党工双向互动,共同创先争优。各级工会要坚持党的领导,按照有关法规和《工会章程》的要求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各自所联系的职工群众组织和引导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以深入开展“建功立业大竞赛、和谐企业大创建、温暖万家大帮扶”等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全总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做好提高职工素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特别是做好推进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为推动南昌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贡献。工会组织中的党员要按照争当“五个模范”(即:自觉学习的模范、执行政策的模范、服务群众的模范、爱岗敬业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的要求,在职工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昌市总工会党工共建创先争优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和上级工会关于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工作形势,研究确定下阶段工作任务,及时向市委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市总机关正在起草《关于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对各县区及基层工会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进行部署。

    (二)严密组织实施。本月7日,我会召开了各县区工会主席会议,传达了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视频会议精神,就党工共建创先争优工作进行了初步的部署。要求各级工会及时制定活动方案,主动向同级地方党委请示汇报此项工作。抓紧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基层特别是企业的具体情况,认真研究组建工作措施,采取灵活方式推进“党建带工建”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全面铺开党、工组织的组建及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三)抓好典型示范。注重发现、培养和树立一批“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典型,各县区、各系统工会年内都要培养1―2个党建带工建工作示范点,以点上的经验指导和推进面上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报道活动动态,宣扬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为党工共建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建立考核机制。把党工共建创先争优工作纳入全市“三项活动”(包括评选星级和谐企业、工人先锋号、金牌职工、首席技师、首市技工)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优秀基层工会考评内容,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推动党工共建创先争优工作在基层落实。并把评先情况及时向地方党组织汇报,党建工作不落实的单位,不得参与工会组织的各种表彰。

    三、几点建议

    (一)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的总体规划。建议各级党组织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把工会组建率、职工入会率、集体合同签订率及工会规范化建设等内容纳入党组织建设考核的具体内容。应建而未建工会组织,或不支持工会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先进党组织的评选活动。

    (二)加强党工干部交叉培训和任用。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必要的工会法规和基本业务知识培训,在党员中物色工会干部,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共同发展。对工会干部和职工中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培训,有步骤地在工会组织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在职工中发展党员。重视工会干部的交流使用,对优秀工会干部要提拔重用。

    (三)建立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工作机制。建议市委组织部牵头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参加,定期研究部署此项工作。下设的办公室,要从成员单位抽调相对固定的人员负责沟通信息、通报情况、检查督促、交流经验等,共同做好具体事务工作。

 

                                                                                南 昌 市 总 工 会

                                                                                             201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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