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工发〔202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妥善解决企业因南昌突发疫情未能及时申请返还问题,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现将2021年发布《关于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通告》(洪工发〔2021〕3号)《关于调整<关于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通告>部分事项的通知》(洪工发〔2021〕6号)文件中规定的企业申报期限延长一个月,即缴费期间为2020年和2021年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业务申请时间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返还业务。
南昌市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赣江新区税务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