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总工会关于2018年度劳模疗休养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5-27 浏览量:1439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根据全总、省总组织同级劳模疗休养的工作安排,市总每年组织劳动劳模开展疗休养工作。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五次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同意自2013年起,由市财政每年安排40万元给市总工会专项经费用于劳模疗休养。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8次联席座谈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同意自2016年起,劳模疗休养专项经费从每年40万元增至每年60万元。
    2.立项目的
体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广大劳动模范的关心和爱护,激发广大劳模及先进人物荣誉感,在全社会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氛围。
    3.项目内容、执行标准和实施期限
    劳模疗休养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参加疗休养活动。优先安排生产一线特别是生活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较大、近五年来没有参加过市总休养活动的劳模。在2018年6月至11月安排疗休养活动。
    4.资金使用情况
    劳模休养按出差对待,省外休养往返路费由劳模所在单位承担,劳模休养期间的食宿、交通、游览等费用由市总工会负责。总共7批次赴各地疗休养,分次按有关财经法规、市总有关财务规定结算。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财政下拨劳模疗休养经费60万元,实际支出58.45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总经济技术部与第三方旅行社沟通协商后将合同金额从60万降低至58.447万,导致预算资金和实际支出有偏差。
    5.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劳模疗休养项目由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组织实施。2018年5月19日发布了《南昌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劳模休养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时间要求将各批次劳模休养名单汇总表盖章上报市总经济技术部。
    经济技术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根据全总、省总有关劳模疗休养的规定,在劳模外出休养期间,认真遵守休养有关纪律,在休养地点就地集中活动,静心休养,规定所有人员不得携带家属或随员,不得擅自离团和私自外出旅行游玩,休养期间注意个人言谈举止,做到文明休养。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体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广大劳动模范的关心和爱护,激发广大劳模及先进人物荣誉感,在全社会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氛围。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从2018年6月至11月,分6批次安排疗休养活动,近几年参加过休养活动的劳模原则上不重复安排。
    3.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疗休养活动阶段性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均已顺利完成。资金使用按照批次划转,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年初预算60万元,实际支出58.45万元,资金完成进度为97.42%。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评价目的
    通过对2018年度劳模疗休养经费项目的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分配财政资金。通过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全面、客观地反映我会“劳模疗休养经费”项目专项工作执行情况,综合评价专项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同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2.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
  (2)公正公开原则;
  (3)分级分类原则;
  (4)绩效相关原则。
    3.评价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1]285号)
  (2)财政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3)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
  (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3]8号)
  (5)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府发[2014]8号)
  (6)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19〕7号)
  (7)南昌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劳模休养的通知(洪工办[2018]35号)
    4.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等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的具体特点,设置了合理可行的评价体系,包括投入指标(项目立项、资金落实)、过程指标(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产出数量与质量指标、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等,具体详见项目绩效评分表。
    针对项目在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设立了各项评价指标。
    5.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数据对比,标准和产出对照,同时辅以访谈、研讨、审计等方法。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绩效评价方案,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问卷调查及访谈方案等,经专家小组评审,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了工作方案。评价组按照工作方案,顺利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工作。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数据填报和采集
    收集研读相关文件、政策、抽查部分银行凭单、会计凭证、成果文件等,并填报所需报表。
    2.电话回访
    通过电话、QQ、微信等,对收集到的数据进一步核实确认;
    3.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
    对确认后的数据、资料、图册、文件进行分析综合,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投入指标(10分)
    1.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立项得5分;
    2.预算资金执行率=58.45/60=97.42%,扣1分,得4分。
  (二)项目过程指标(10分)
    1.业务管理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1)管理制度健全性:印发了《南昌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劳模休养的通知》得2分;《通知》得到贯彻落实并有效执行,得1分,共得3分。
  (2)项目质量可控性:制定了相应的业务质量标准,得1分;业务质量标准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共得2分。
    2.财务管理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1)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定并严格执行了符合财务会计法规的财务管理制度,得3分; 
  (2)财务监控有效性:严格执行了八项规定,并采取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得2分;
  (三)项目产出指标(50分)
    1.产出数量:按照年初计划的人数193人安排了疗休养活动,且分成6个批次、每批次最多不超过35人,得25分;
    2.产出质量:参加疗休养的劳模符合相关要求标准,得15分;
    3.产出时效:2018年12月底之前完成了既定了的6批次劳模疗休养工作,得5分;
    4.产出成本:资金控制在预算内,得5分。
  (四)项目效果指标(25分)
    1.社会效益指标:通过组织劳模疗休养,把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劳模的关怀和关心传达到位,并在社会上营造了向劳模学习、向劳模致敬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劳模在人民群众之中的特殊影响力、凝聚力和感召力,带动广大职工群众主动把自身命运与南昌发展紧密联系起来,把个人利益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投身改革开放的各个领域,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得20分。
    2.可持续影响:通过劳模疗休养活动,体现了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充分肯定劳模为党和国家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激励广大劳动群众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并通过此次活动帮助劳模放松身心、交流学习、开拓视野,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状态做出更大的贡献。得5分。
  (五)项目效果指标(5分)
    通过问卷调查和电话回访满意度达到95%,得5分。
    项目绩效评价总分99分。
    四、综合评价结论
  (一)评分结果
    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及电话回访等 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主要结论
    在被评价项目相关资料真实、可靠的基础上,经实地验看项目实施成果和听取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小组认为,我会劳模疗休养项目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既定的目标,经对项目绩效指标评分得分为99分,绩效等级为优。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评价组在整个绩效评价过程中,根据本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收集和分析项目数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秉着客观、公正的评价原则,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但由于时间、成本和精力的限制,本绩效评价报告可能还存在不尽完善之处,如由于受调查对象范围的限制未能充分掌握项目绩效存在的问题。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会参考本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预算管理、改进不足之处。
    六、项目实施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是前提
    2.理解文件、明确调整完善指标任务是关键
    3.各相关部门相互协调,征求意见是保证质量的必不可少的环节。
  (二)存在的问题
    1.未单独设账反映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2.单位虽然对项目资金进行了必要的监控和检查,但未形成书面的监控报告。
  (三)建议和改正举措
    1.为及时掌握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避免项目资金使用超支,建议对项目资金单独设账,有效归集财务信息进行会计核算;
    2.加强财务监控,对项目资金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检查分析,并形成监控报告,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南昌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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