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九次全省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2 浏览量:1931

各设区市、省产业(局、系统)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2016年7月至8月开展第九次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通过组织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各地工作情况,分析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推进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努力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各级厂务公开领导机构作用发挥的情况;

      (二)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各项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建制情况;

      (三)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的情况;

      (四)各地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推进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切实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和实效的情况;

      (五)开展职工代表培训的情况,包括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的培训,特别是工业园区非公企业职工代表的培训情况;

      (六)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创新经验、实际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方式方法

     调研检查分自检、省级检查(抽检)、省际互检和全国抽检四个阶段进行。各设区市、省产业(局、系统)厂务公开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本地、本产业的自检;在各地各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省级检查;省级检查后期,做好迎接省际互检和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的抽检工作。

      调研检查的方式: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考察、查看台账、召开座谈会、走访职工群众等。重在了解和掌握各地开展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的真实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基层创新经验。

      四、时间安排

      7月,由各设区市、省产业(局、系统)厂务公开领导机构组织本地、本产业开展自检。

      8月,由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省级检查。

      9月,迎接省际互检。

      10月-11月,迎接全国抽检。

      五、组织领导

      调研检查在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厂开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省级检查拟分8个组,对11个设区市、部分产业和省直单位开展调研检查。各组检查具体时间由牵头单位(各组排名在前的单位)会同省厂开办和组长确定。具体分组另行通知。

      各设区市、省产业(局、系统)厂务公开领导机构负责本地、本产业的自检工作部署及情况汇总报告,并做好迎检的组织协调和接待保障工作。要求各设区市推荐2个县(市、区)、3-5个基层单位接受省级检查,各产业被检基层企事业单位不少于3个。

      六、省级检查情况的反馈与报告

      省级8个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要各自形成书面意见,由组长向被检查的设区市、省产业(局、系统)厂务公开领导机构负责人反馈。同时要形成各组的调研检查报告,并于8月底前将报告以电子版方式报省厂开办。在此基础上,省厂开办形成全省调研总报告。

      调研检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检查组的工作情况;二是对被检查设区市、省产业(局、系统)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总体评价;三是各地的典型经验;四是在抽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五是对本组中各设区市、省产业(局、系统)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省厂开办联系人:熊 超

联系电话(传真):0791-88688836

电子信箱:sghmgb@163.com

 

附件:1.江西省第九次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省级调研检查方案

 

         2.企事业民主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

 

 

江西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附件1

 

江西省第九次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

省级调研检查方案

 

      各调研检查组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省级检查工作,要深入企事业单位,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认真听取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组织分工

      省厂开办拟组成8个调研检查组,由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带队,抽调省厂开办工作人员、设区市和产业(局、系统)厂开办负责同志等组成检查组,每个检查组由4-5人组成(具体分组另行通知)。

      牵头单位负责与本组其他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工作,确定检查具体工作安排,负责汇总本组抽检的综合情况,形成调研检查报告,并报省厂开办。

      二、要求和程序

      1.重点是对基层企事业单位开展调研检查。各检查组分别检查1-2个设区市和部分产业。各设区市至少抽检2个县(市、区)和3-5个基层单位,其中非公企业不少于50%;每个产业抽检不少于3个基层企事业单位。每个检查组抽检的基层单位中必须至少有1个为近年曾获省级或国家级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单位或先进单位。

      2.对设区市和产业调研检查的主要程序。听取设区市、产业厂开办的工作汇报;查阅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3.对基层单位调研检查的主要程序。听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汇报;查阅制度建设和情况落实等相关材料;召开有关管理干部和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以及看现场等。

      三、情况反馈和汇总

      1.各组形成调研报告。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形成调研报告,与各设区市、省产业情况汇报材料以及《企事业民主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一并报省厂开办。

      2.省厂开办召开汇报会。省厂开办将召开办公室成员单位汇报会,并根据各检查组掌握和上报情况,形成文件通报,印发至各设区市、省产业(局、系统)厂务公开领导小组。

      四、时间安排

      2016年8月,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开展省级检查。

      省级检查分组名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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