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江铃集团工会于近日修订了《职工关爱基金管理办法》。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主要进行了三方面的调整——。
一是扩大关爱基金帮扶范围。帮扶病种范围由原来的13种大病和慢性病增加到23个病种。将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瘫痪、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主动脉手术、严重克罗恩病、血友病、慢性肾小球肾炎、罕见病10个病种纳入关爱基金帮扶范围。
二是扩大自付部分救助比例。职工因患重大疾病在市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的部分达到0.5万元以上的分段救助比例分别提高了5%,补助金额上限由原来的3万元调整到5万元。
与此同时,属于公司年度困难建档对象的困难职工,每年按规定给予一次性0.3万元至0.5万元的帮扶。
附:关爱基金帮扶病种范围
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肾移植或移植后排斥者,尿毒症,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偏瘫,肝硬化腹水严重者,工伤致残不能自理者(工伤等级1-5 级,含5 级),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瘫痪,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主动脉手术,严重克罗恩病,血友病,罕见病。
慢性疾病:精神病,糖尿病合并感染并发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迁延性肝炎,冠心病心绞痛(三级以上),风湿性心脏病,股骨头坏死,慢性肾小球肾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