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该如何应对?
发布时间:2022-09-02 浏览量:24915

某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张经理,近日接到了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电话,告知他公司员工小明以绩效奖金、经济补偿金等诉求,提起了劳动仲裁申请,通知公司应诉。接到电话的张经理不知下步该怎么做?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应如何应对?下面,小编带你来了解一下。

第一步:及时领取法律文书

用人单位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应诉通知后,应及时领取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申请人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仔细了解对方的诉求、事实理由及举证情况,为下一步的协商、调解及应诉做好准备。

特别提示:用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领取上述材料时,需提交用人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并附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

第二步:协商调解

协商解决。协商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方式之一。很多争议的产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沟通不畅或对双方对法律法规理解不一致所致。收到答辩通知书后,用人单位可积极与劳动者就存在的争议纠纷进行直接协商,寻找解决办法。通过协商来消除隔阂、达成和解,解决纠纷。

申请调解。用人单位有调解意愿、通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由负责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专门机构组织双方调解,帮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达成和解后,双方既可采取由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撤诉方式结案,也可采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置换调解书方式结案。

温馨提示:在办案期间,劳动争议仲裁委会将调解贯穿全过程。面对劳动争议,建议用人单位积极通过协商、调解的途径解决争议,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第三步:积极应诉

在积极寻求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的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做好应诉准备。可围绕对方的诉求准备答辩书,并就反驳对方的诉求准备相应的证据,在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当庭口头答辩。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用人单位未提交证据或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的,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第四步:参加庭审活动

庭审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查明争议事实的重要审理程序。答辩举证期满后,仲裁委员会将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庭审中,仲裁员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答辩,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并再次组织调解。用人单位务必要按照开庭通知书的要求参加庭审活动,如收到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委员会可以缺席裁决。用人单位不参加庭审活动,实际上是放弃了自身的答辩和举证权利。

第五步:仲裁裁决的生效和执行

庭审结束后,经调解无效,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作出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在收到裁决书,如无异议,可主动执行裁决结果。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终局裁决除外)。如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既不执行,又未起诉的,劳动者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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