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评选2021年度南昌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南昌市女创业带头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浏览量:18170

洪工办2021〕75


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省总工会《关于评选2021年度江西省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江西省女创业带头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发广大女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团结广大女职工为实现“两个大幅提升”、推动南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再立新功。南昌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南昌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南昌市女创业带头人评选活动。现就做好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名额

南昌市五一巾帼标兵岗50个,南昌市五一巾帼标兵60名。

二、表扬项目及名额

南昌市女创业带头人10名。

三、评选条件

推荐评选的全市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南昌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坚持科学发展,立足自主创新,注重资源节约,维护社会安定,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在推动南昌高质量发展,优化经济结构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中成绩优异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其他方面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为推进南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以车间、科室、班组为评选推荐单位,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原则上近年须获得区级或本单位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南昌市五一巾帼标兵:积极参加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直接从事生产、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科研等一线工作,在科技创新、爱心帮扶、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及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原则上近年须获得区级或本单位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3.南昌市女创业带头人:必须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且通过自主创业后,企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纳税;已组建工会和工会女职工组织并及时足额上解工会会费;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中作出表率(同等条件下,已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并积极履约者优先推荐);企业信誉高,产品质量优,为当地社会各界赞许;热心公益,优先安置女职工就业,积极带动当地群众创业致富。

四、推荐评选程序

1.候选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进行评审,工会和申报单位逐级审核,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县区总工会、开发区(新区)、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审核。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新区)、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查,审核同意后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2.市总工会女职工部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推荐的南昌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南昌市女创业带头人候选者进行审核,产生出南昌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南昌市女创业带头人候选人建议名单。

3.市总女职工部将南昌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南昌市女创业带头人候选者建议名单提交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审定,并在市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市总工会女职工部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严把评选标准关和评选质量关,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提高推荐评选工作水平和成效,要将评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时代楷模、弘扬劳模精神,宣传展示女职工巾帼风采的过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执行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2.面向基层。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一线女职工和女职工集体。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审批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公示。

3.严格把关。在评选中,凡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和工会经费、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等情形之一,以及当年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集体和集体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评选对象。近两年已获相关奖项者不重复推荐。

4.加强宣传。要将评选活动与女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相结合,以评选活动为契机,讲好先进女职工的感人故事,多形式多途径宣传先进女职工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创先争优,学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六、报送材料

1.各申报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表(一式2份),并在表格中附500字以内的简要事迹,事迹栏须如实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其中推荐江西省女创业带头人需提交征求意见表一式1份。所有表格须统一用A4纸填写正反打印,并逐级加盖公章。

2.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新区)、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教科文卫体须填写《推荐对象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1月17日前上报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评先文件及有关表格(电子版)请在南昌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信息QQ群中下载,逾期者以及资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91—83868017

电子信箱:ncszghnzgb@163.com

QQ 群 号:219450962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29号

邮   编:33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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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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