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南昌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4 浏览量:11265

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新区)、市直机关工会工委,湾里管理局工会联合会,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发挥劳动模范在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中的骨干作用,助力我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南昌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推荐申报的市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必须工作有计划、活动有开展、创新有成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劳模领衔:至少有一名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在本行业具备一定影响力并获得过各级“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领军人物。

2.有创新团队: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培养技术骨干,扩大劳模创新团队。团队专业技术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团队协作氛围浓厚。

3.有攻关项目:积极承担本单位、本行业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项目,每年至少开展1项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

4.有创新成果:围绕本单位生产实践开展技术攻关等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做好劳模创新工作室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在本年度内至少有1项创新成果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或认定,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有场地经费:劳模创新工作室有适当面积的固定办公活动场所,可供办公学习和成果、荣誉展示,配备必要的专业资料、器材工具、信息网络、办公电脑、实验仪器等设施,并在醒目位置悬挂以单位劳模团队命名的创新工作室牌匾。劳模创新工作室所在单位设有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创新活动。

6.有制度台帐:活动开展、学习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奖励激励、内部管理等制度完善规范。创新活动有准确、详实的资料。创新工作室有成员档案,有能全面反映工作室工作流程和工作状况的资料;有工作计划,有创新成果、近期创新项目、活动记录等相关资料。

二、推荐申报名额

本次申报不分配创建指标,各县区、各单位可推荐1-2个“南昌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候选对象。市总经济技术部将在实地考察审核的基础上,优中选优,按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最后的命名对象。对命名的劳模创新工作室,市总工会将给予一定资金扶持,支持其开展创新活动;所属县(区)、开发区(新区)工会原则上也应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配套,并保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三、推荐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于7月30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填写《2021年南昌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根据《2021年南昌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附件2)撰写相关申报材料,并拍摄5分钟左右介绍创新工作室有关情况的视频,以及工作室内外观布局照片,并将上述各种材料汇总装订成册(含电子版)报送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申报表可在市总工会 网站中下载,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ncszghjjb@163.com,联系人:万佳,联系电话(传真):0791—83868361,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29号1302,邮编:330038。

附件:/nczhghcms/attachment/20221114/2b2ad54199e9423b875cf31faad2be80.doc


南昌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江西省南昌市总工会 赣ICP备1801623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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