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南昌市总工会2017年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昌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
南昌市总工会党组2017年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要点
2017年,南昌市总工会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化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廉洁工会”形象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市工运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提供优异成绩基础。
全面贯彻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
(一)加强纪律教育。继续大力宣传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学习精神,深入开展“两准则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将其纳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会、党小组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和规矩记在脑中、刻在心上。充分发挥单位官网和其它形式的多媒体作用,深化专题专栏,进一步打造好“廉洁工会”形象,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自觉适应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要求。深入开展纪律警示教育活动,开设纪律讲堂,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在有必要的情况下邀请专业讲师宣讲,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贯彻准则条例。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同违反党的纪律、危害政治安全的行为作斗争。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严肃查处“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贯彻市总中心工作始终,高度关注工会廉政舆情信息,及时掌握和处理行风政风舆情,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加强监督检查。围绕重点时间节点,结合工会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联系和配合,形成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建立和完善作风纪律督查工作小组,加强对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突出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坚守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牢固树立不抓责任落实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每年至少部署、调研、督查1次。加强风险防控,坚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确保参加分管的工作,分管的人员不出问题。
(二)建立履责留痕机制。确定责任内容,细化责任清单,履责纪实留痕,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内容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建立健全主体责任清单。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党组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问题清单,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以及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问题清单的内容进行登记反馈,督促责任人员、部门和领导干部建立整改台账,由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销号整改。实行约谈纪实,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下级党支部或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及时在《全面从严治党履责记录本》上留痕备查。
(三)建立廉政谈话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对履责不到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存在轻微违规违纪、未达到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的问题,通过函询约谈提醒警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抓预防。开展履责约谈,党组班子成员每年对下级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1次专题调研,约谈下级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反馈调研发现的问题,交换意见,提出工作要求。开展提醒约谈,强化党组对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开展任前谈话,对新交流、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组织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开展函询谈话,对反映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除进行调查核实外,一般以函询方式进行处理,函询后通过约谈形式对函询内容进行核实记录。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对函询回复情况把关,签字背书,并带头督促被约谈人限期整改。
(四)建立评议评价机制。畅通渠道,创新方法载体,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价。实行主体责任承诺制,层层落实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并在网上进行公布,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强化评议评价结果运用,评议评价结果作为约谈谈话提醒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同时,落实问责联动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问责涉及的相关干部进行等级评定,组织人事部门对问责情况限时归档。
(五)建立问责通报机制。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推进问效问责常态化,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节日廉情监督活动要求,做到节前教育提醒、节日明察暗访、节后公示反馈。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有效联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监督作用。实行“一案双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六大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实行终身问责。
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一)保持铁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对于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福利、大办婚丧喜庆等老问题紧盯不放;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等问题,注意发现并及时纠正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仅仅当作口号,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等突出问题。督促开展“三公”经费使用、培训中心、公车管理使用等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二)保持铁的制度。把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以创新督办落实机制为抓手,对上级已明确的决策部署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要严格落实制度规范,加大对庸懒散软等不正之风、不良行为的整治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通过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惩戒,实现治庸问责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抓好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专项治理,继续推进违规收送“红包”、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常态化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率。
扎实开展四大专项行动
(一)开展“廉洁文明家风・党员干部示范”专项行动。党员干部的家风与党风紧密相连,必须把家风建设作为必修课,摆在重要位置,带头抓好家风,严守党风党纪,树立新风正气。要在倡导良好家风、根植文化基因,严肃党内生活、促进家风建设,加强监督管理、防止为亲谋私,深入调查研究、形成广泛共识上下功夫。把家风情况列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查摆;对党员干部遵守党规党纪、抓好家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良好家风家规,进一步营造尚廉知耻的氛围。
(二)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专项行动。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促进党风政风大转变、机关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优化,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重点整治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落实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现象反弹和慵懒散虚、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对干部作风进行暗访,对查找的问题进行曝光,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干部作风督查机制、评议机制、问责机制,加大巡察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坚持通报曝光,推动作风教育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三)开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监督专项行动。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健全党组全面监督、派驻纪检组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通过监督检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开展纪律建设“四必谈”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对履责不到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存在轻微违规违纪、未达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通过“四必谈”,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抓预防。一是履责约谈。由党组班子成员对下级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沟通调研发现问题情况,交换意见,提出工作要求。二是提醒约谈。强化党组对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发现同级党组班子及其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提醒约谈。发现分管领域、联系单位、挂点地区或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或发生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的,由党组、纪委开展提醒约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三是任前谈话。对新交流、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四是函询谈话。对反映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除进行调查核实外,一般以函询方式进行处理,函询后通过约谈形式对函询内容进行核实记录。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对函询回复情况把关,签字背书,并带头督促被约谈人限期整改。